半夏小說

第1章 是他不配嗎? 跑還是要跑的,兩個馍馍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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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是他不配嗎? 跑還是要跑的,兩個馍馍……

林曉被凍醒後又被狠狠颠了一下。

有人在推他,一邊推一邊喊:“曉哥兒?曉哥兒醒醒,到了。”

林曉費力地睜開眼,眼前一片昏暗。

他低頭一看,自己正坐在一輛牛車上,身上裹着一塊紅布,凍得直哆嗦。

等等。

紅布?

他猛地清醒過來,低頭看向自己。

暗紅的衣裳,粗麻布,還補着丁,腰間系着條紅綢帶。

再一摸頭發,挽起來了,還插着根木簪子。

林曉:“……”

他昨晚熬夜看小說,看到個古代哥兒題材的,還挺有意思。

然後睡着了。

然後……就沒有然後了。

“趕緊下來,”推他的那個婆子見人醒了,急忙催促着,語氣裏帶着點不耐煩。

“新郎家等着呢,誤了吉時可不好。”

林曉木然地被扯下車,站在一座土坯房前。

房子是黃泥夯的,牆上裂着好幾道口子,窗戶糊的紙都破了,風一吹呼啦啦響。

門口貼着兩個大紅“囍”字,被風吹得翹起半邊,看着像是快掉了。

這就是……他家?

不對,這就是他嫁過來的人家?

是不是太窮了點?!!

原主的記憶開始往腦子裏湧。

林曉站在原地緩了好一會兒,才算理清楚。

原主也叫林曉,是個哥兒,父母早亡,跟着哥嫂過。

嫂子嫌他再過半月就滿二十二,到了大景王朝哥兒繳納單身稅的年齡,前些天便托人說了這門親事。

對方據說是個書生,眼瞎了,聘禮給了二兩銀子,三日後把人送過去。

林曉:……

眼盲的——讀書人?

好小衆的詞!

那窮酸書生姓沈,名清舟,據說是在讀書時遭人推下樓,撞傷了腦袋,就此瞎了眼。

這一晃就是兩年,他家人見他眼疾毫無好轉,便徹底放棄了。

書自然是讀不成了,一家人合計,拿出二兩銀子給他尋個媳婦。

可明眼人都瞧得明白,這哪裏是尋媳婦,分明是想找個人來照顧這瞎子。

林曉便成了那個保姆。

原主的哥嫂收了銀子後怕人不同意要鬧,便将原主關了起來,三天三夜,一粒米、一口水都沒給送。

直到第三天晚上,房門一打開,套上紅綢,便直接将人拉上了牛車。

原主身體本就虛弱,又在路上磕到了腦袋,他便來了。

他來了,那原主呢?

原主是已經不在這個世界了嗎?

那他現在算什麽?

是借屍還魂?還是異世飄來的殘魂?

他在原來那個世界的身體呢?他還有機會回去嗎?

無數個問題一時間全湧上心頭,可林曉還沒來得及一一理清,就被人催促着往前走。

是了,他現在是這個世界的林曉,一個在他世界裏不存在的第三性別——哥兒!

別人穿越吃香喝辣,身份高貴。

他穿越穿成個哥兒,開局就嫁人。

嫁的還是個眼盲的窮酸書生。

林曉還未來得及消化這些信息,一下牛車就被人架着往院子裏走。

此刻,連腳步都是虛的。

要不是有人扶着,他高低一進門就得先表演個五體投地。

愣神之際,有人扯着他的胳膊往前走,周圍鬧哄哄的全是人聲。

“快看快看,新娘子來了!”

“什麽新娘子,那是哥兒!”

“喲,老哥兒嫁了個瞎眼的,還真是絕配……”

林曉忍不住想罵人,他二十一歲如花的年紀,怎麽就成了老哥兒了?!!

天理何在!

門口站着個婦人,四十來歲,臉拉得老長,看見林曉也不笑,上下打量了一眼,轉身往裏走,丢下一句:

“進來吧,等着開席呢。”

等着開席?

這話聽着怎麽那麽不吉利——

林曉跟着進去,才發現這所謂的“開席”有多寒酸。

院子裏擺了三張桌子,稀稀拉拉坐着八九個人。

桌上就幾碟花生米、一盆炖白菜,連點肉星子都看不見。

有人看見他進來,交頭接耳地議論:

“這就是新過門的哥兒?長得倒還行。”

“行什麽行,聘禮二兩銀子呢,除了年紀老點外,肯定是還有別的什麽毛病。”

“不是他有毛病,是沈家那瞎子有毛病,瞎了這麽久,誰家願意把閨女往火坑裏推?也就這種沒爹沒娘的哥兒,才舍得将人嫁過來。”

林曉聽着,面上不動聲色,心裏已經把這幾個人罵了個遍。

年紀大怎麽了?年紀大吃他們家米了還是喝他們家水了?

剛踏進屋子,林曉掃了一圈,新郎官呢?

一旁的喜婆湊過來,壓低聲音解釋:“新郎官眼疾不便,大晚上的就不扶出來一起拜堂行禮了。”

好家夥。

林曉直呼好家夥。

那些電視劇裏,就算新郎官昏迷不醒,好歹還會用只大公雞來代替拜堂。

他倒好。

新郎官明明活生生在,不過眼盲行動不便,不來也就罷了。

連只大公雞都沒有?

是他不配嗎?

誰家的婚禮,只有新娘……不對,是讓夫郎獨自一人完成禮儀的?!!

長見識了~

“一拜天地——”

有人摁着他的脖子往下壓。

林曉想掙紮。

但原主這身子餓了好幾天,軟得像根面條。

他踉跄了一下,膝蓋磕在地上,疼得他眼淚差點下來。

“二拜高堂——”

“夫妻對拜——”

旁邊的人扯着他轉了個圈。

“送入洞房——”

這場婚禮,稀裏糊塗的,成了!

林曉被人推着往裏走。

一男一女把他領到一間屋子前,推開門:“進去吧。”

林曉來不及反抗,後背便被人推了一把。

剛邁進門檻,身後的門就“砰”一聲關上了。

他站在門檻裏,沒動。

屋裏黑漆漆的,就點着一盞油燈,火苗晃晃悠悠的。

林曉眯着眼睛适應了一下,才看清屋裏的情形。

屋頂的茅草稀薄得像禿子的頭發,透下來的天光比屋裏還亮。

不遠處一張破木板床,一床薄得像紙的舊棉被,一張桌子,兩把凳子。

桌上乾淨得連個破碗都沒有。

窗戶紙破了幾個洞,風嗖嗖往裏灌。

冷。

是真的冷。

腳底下踩的泥地泛着潮氣,就站這一會兒,林曉的腳趾頭就木了。

家徒四壁。

這個詞他以前只在書裏見過,現在知道了,這玩意兒是個寫實詞。

門外頭,那一男一女還還沒走。

“成了,人總算送到了,往後再也不用伺候那個瞎子了!”

女人的聲音松了一口氣,語氣卻尖細得像針,紮得人耳朵疼。

“要不你在這兒守着,我去桌上吃兩口?”再晚菜就沒了!

男人語氣不解,看向女人:“守什麽?”

“裏面的啊,”女人撇了一眼,“萬一待會兒人跑了怎麽辦?”

男人立刻拔高了嗓門,像是故意說給屋裏的人聽:“他還想跑?看我不打斷他的腿!”

“我們沈家肯要他,是他的福氣,雖說瞎了,好歹也是個男人。”

林曉‘呸’了一聲,嘀咕道:“這福氣給你你要不要。”

聽着門外幸災樂禍的聲音,他腦子裏只有一個念頭:

這婚誰愛結誰結,反正他不結!

他走到桌邊,試了一下,桌子是土坯壘的。

掀不動。

林曉深吸一口氣,開始翻箱倒櫃。

這婚不能結。

他得跑。

櫃子裏空得能跑老鼠,翻了半天,只翻出一把生了鏽的舊剪刀。

手剛碰到剪刀。

“吱呀。”

門再次開了,門外站着一個人影,先前那一男一女已經沒了蹤影,估計是着急着吃席去了。

林曉急忙把剪刀攥在手裏,擡起眼,終于看見了他的“瞎眼相公”。

因為來人一襲新郎官打扮。

那人站在門口,逆着門外透進來的光,半張臉隐在暗處。

林曉的目光落在他臉上,忽然就明白了,為什麽會有“驚豔”這個詞。

那人穿着一身紅色喜服,眉眼清俊,鼻梁挺直。

昏暗的光線下膚色白皙得不像個窮苦人。

他眉眼低垂着,有些無措。

林曉直感嘆自己左右5.2的視力不要太好!

那人眼尾有一點微微上挑的弧度。

好看!

這一刻,除了“好看”二字,林曉搜刮不出別的詞來形容那男人。

那雙眼睛明明是睜着的,瞳孔卻沒什麽焦距。

此刻映着燭火,卻像是斂了一捧揉碎的月光。

那極深的黑眼珠此時透着某種說不清的透亮——

哦,瞎的。

林曉腦子裏“嗡”了一下。

這人要是沒瞎,他賣身賣藝、砸鍋賣鐵倒貼錢也嫁!

他就那麽站在門檻外,沒有進來,也沒有說話。

林曉僵在原地,剪刀下意識往袖子裏藏。

似乎聽到了細碎的聲音,那人微微擡了擡眸。

那雙沒有焦點的眼睛,恰好對着林曉的方向,眼睑微微顫動,像在辨認什麽。

“你……來了?”

許久,他開口,聲音溫溫潤潤的,像溪水淌過石頭。

林曉站在原地,愣了好幾秒。

果然,連上帝都嫉妒,所以給他關了扇窗。

風從門外灌進來,他打了個哆嗦,這才回過神。

然後,他走到桌邊,默默用衣袖擦去了剛才那張沒能掀動的桌子上那幾個突兀的手印。

直到做完一切他才反應過來,沒必要。

他家相公是個瞎的。

但那張嫡仙一樣的臉……

行吧。

這婚,也不是不能結。

“嗯,來了。”

林曉清了清嗓子,走到床邊坐下,“你叫沈清舟?”

沈清舟點點頭,扶着門框,慢慢跨過門檻。

他走到桌邊,彎下腰伸手去摸。

林曉看見他的手懸在空中,摸了個空。

哦,凳子的位置剛才被他移動了。

沈清舟的手頓了一下,正要往右移,林曉不知道怎麽就動了。

他走過去,把凳子又放回了原處。

沈清舟的手再次落下去,這一次,正正好好摸到凳子。

他頓了一下。

“多謝。”

林曉沒吭聲。

沈清舟坐好後,往他在的方向偏了偏頭,像是想“看”清楚他:“你叫……林曉?”

“對。”

林曉打量着他,越看越覺得這張臉是真的能打。

就是太瘦了,肩胛骨把喜服都頂出兩個尖。

“你……”林曉開口,嗓子有點乾,“你能看見我?”

沈清舟搖了搖頭。

“聽見的,你喘氣的聲音很急。”

林曉噎了一下。

不太确定對方說真的,還是在打趣他,亦或是在緩解尴尬氛圍。

沈清舟轉過身來,臉對着林曉的方向。

“今天委屈你了。”

林曉一愣。

沈清舟從袖子裏摸出一樣東西,往前遞了遞。

是一塊帕子,包着兩個溫熱的饅頭,或者說是馍馍。

“還熱着,墊一墊。”

林曉低頭看着那兩個馍馍。

粗糧面,透着熱氣。

他想起原主的記憶,哥嫂家收了彩禮後,三天裏,原主連口冷水都沒喝上。

沈清舟舉着帕子的手懸在半空,沒有催。

林曉不知道自己怎麽接過來的。

馍馍确實是熱的。

他把馍馍攥在手裏,燙得掌心生疼,但他沒松手,“你眼睛……是完全看不見嗎?”

“看得見一點光。”

沈清舟擡手指了指油燈的方向。

“那邊有亮,能感覺到,但人站在跟前,就看不清了。”

林曉“哦”了一聲,一時竟不知該說些什麽,低下頭,咬了一口這三天來的第一口食物。

袖子裏那把剪刀硌着他的手腕。

他上輩子活了二十八年,戀愛都沒談過。

現在突然穿成個哥兒,還直接跳到了洞房環節,實在是有點反應不過來。

沈清舟也沒說話,就那麽安靜地坐着。

屋裏靜得只剩風聲。

沈清舟聽見他吃東西的聲音,嘴角微微彎了一下。

“慢點吃。”

林曉嚼着饅頭,心裏亂得很。

馍馍咽下去,胃裏暖了一點,此刻,要是再有一碗溫水就好了,湯什麽的是不敢奢求的。

他咬着第二口,餘光不由自主地往沈清舟那邊瞟。

那人就那麽安靜地坐着,乖巧得很,雙手放在膝上,指節分明,骨相好看。

林曉忽然有點嚼不下去了。

他低頭看着手裏剩下的小半個馍馍,又看看沈清舟那張月光似的臉。

這人……自己吃了嗎?

今天可是他大婚的日子。

外頭那三桌寒酸的席面,連點肉星子都沒有,誰會想着給他這個瞎子送口熱的?

林曉喉結動了動,把馍馍遞出去一半。

遞到一半又僵住。

他瞎的。

看不見。

林曉把手收回來,清了清嗓子:“你、吃過了嗎?”

沈清舟微微偏了偏頭。

“吃過了。”他說。

林曉盯着他凹陷下去的頰側,沒信。

“吃的什麽?”

沈清舟頓了一下,顯然沒想到哥兒這麽問。

“不餓。”

林曉:“……”

行。

破案了。

他沒再說話,低下頭,把手裏那半個馍馍三兩口塞進嘴裏。

有點乾,咽下去的時候嗓子眼都疼。

吃完後,林曉重新擡起頭,四周都是土坯牆,還有一處牆上的裂縫能伸進一根手指。

冷風從窗紙的破洞裏灌進來,吹得油燈的火苗一顫一顫的。

沈清舟還是那麽坐着,安安靜靜的,像一尊落了灰的玉像。

林曉不自覺地攥緊了袖子裏的剪刀。

跑還是要跑的。

兩個馍馍收買不了他。

作者有話說:

開文啦——插個同頻預收:《撿個小爹來當家》溫序是被父親的黑心小妾踹下馬車的病弱哥兒。他躺在冰天雪地裏,用盡最後一點力氣翻了一個白眼:堂堂現代社畜,就這麽交代了~許星:“你好好看啊!給我當小爹吧!”“老許!你要夫郎不?我撿的!活的!還熱乎!”許長風:...怎麽啥人都想往家撿?【閱讀指南】1. 古代架空,哥兒設定2. 打直球的文化人 vs 攻守防線的小獵戶3. 六歲團子神助攻·非親生4. 1v1雙潔,歡喜冤家+種田日常+養崽文學




半夏小說,快樂很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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